電盈私有化前夕,若干富通經紀,福至心靈,一人一手,還把自家的大名押到股東名冊上,韋伯君告官府去。此乃《明報》初六(週六)頭條新聞。當日,《信報》隻字不提,吾人尚未敢妄斷《信報》諸君為尊者諱。
二月二日,初八(週一),一翻《信報》,竟未覺一人一手報導。再翻,頁3右下角,題為:〈兩投資基金顧問轉軚支持電盈私有化〉。
「兩投資基金顧問」,乃 ISS 及 Glass Lewis。惟轉軚一事,根本不是新聞,早在一月二十日前後廣為報導。選個鼠年舊聞作標題,既為李老闆私有化電盈鳴鼓開道,更要把真正新聞掩埋。報導第二段曰:
「在投票前夕,竟傳出有人存心『買票』;上月29日傳出,電盈股東名冊上突然湧現逾三百名『小股東』,改為直接持有並只限『一人一手』。」
語焉不詳。一不提韋伯君已向證監廉署舉報,此乃事實,非僅傳聞。證監調查,私有化或生變,市場風險,讀者豈可不察﹖二不提富通保險,更遑論富通前身係盈科保險矣。
報導續稱:
「傳聞中的『小動作』難以求證,但值得注意的是,就算滿足了《公司條例》的要求,反對票不得超過獨立股東持股一成的『少數決定權』,實足以讓私有化輕易告吹。故在此情況下,『發起人』為何仍要大費周章,收集『一手又一手』的電盈股份﹖」
求證何難,人家《明報》跑去拍一人一手股東的門,《經濟日報》靠公開資料找到殼王陳旗下的公司也當上了一手股東。你說沒有資源,證監會把經紀資料放上網了,你不會查一人一手股東與富通的淵源﹖你不會向富通求證﹖你當然不會,因為你連富通的名字都表過不提!
你反問「發起人」為何要大費周章,暗示天下間沒有此等笨賊。且不計較你新聞摻雜分析、天下無笨賊說得通否
��只是你偏不會反問,香港除了少數長線投資者,有幾個會以個人名義持股﹖卻又與富通扯上關係﹖
問陳景祥總編緝,報格何存!報格何存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