拾月柒日《信報》,頭版〈特稿〉標題:
港府行動果斷 數天解決問題
小朝廷是人民的大救星啊!說的正是政府「建議」銀行「回購」雷曼「債券」,拾貳個字就把政府的屁股擦亮了,亮得像毛主席的額頭。
「行動果斷」之謂,前提是「數天解決問題」。慷銀行之慨,肯定是解決問題,解決了高幹如浮雲般的民望的問題。
但「數天解決」又從何說起呢?〈特稿〉內文指,玖月拾伍日雷曼兄弟倒閉,玖月拾玖日民主黨介入,都是兩三週前的舊聞了。奉勸《信報》諸公,要為人民政府吹法螺,還要對嘴型,標題起得如此鏗鏘,內文就不要提那些敗興的往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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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,政府用上「回購」一詞,倒像雷曼大便是由銀行排出來的。銀行是分銷商,既非發行人又非擔保人,又不曾擁有「苦主」的雷曼大便,「收購」還勉強說得通,何「回」之有?傳媒學舌奈若何!
本來對事情有不同判斷看法實屬正常, 但不同意便質疑人家政府的喉舌似乎侮辱他人, 跡近人身攻擊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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