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 31 May 2007

蔡志森壯烈犧牲

得佩服蔡志森的勇氣。



他天天查找香港傳媒不足,肯定深明「壹週筆法」。假如明光社代表「道德塔利班」,壹傳媒大概是「自由基要派」吧!蔡志森接受《壹週刊》專訪,是高估自己的牙力,抑或低估《壹週刊》的筆桿子﹖



且看訪問的楔子:

他反對婚前性行為,自慰也不贊成……

這麼高尚的人,可曾自慰?

「如果你問我有無試過自慰……我有。」只准州官出火,不准百姓自慰?



殺氣騰騰!



《小奧私陸》轉載兩段對答。我選一段,多少反映蔡志森沒有「思想準備」跟《壹週刊》打交道:



近日幾個討論《中大學生報》的論壇,做慣正義超人的蔡志森忽然做了隱士,一個也沒去,「名單上(的講者)都是鼓吹性解放的人士,不是公平討論。」



誰是鼓吹性解放的人?「例如李偉儀啦,曹文傑(《同志戀人》被訪者),游靜(嶺南大學文化研究副教授、基督徒),搵人做箭靶。」



……



見面後數小時,蔡志森打電話來,叫我隱瞞他曾經提起李偉儀、曹文傑、游靜,「我唔想講(那些名字),係你要我講!」但你言之鑿鑿說過「鼓吹性解放的人士」,我怎樣向讀者交代那些「人士」是誰?「有性開放的思潮,自然有人製造出那些思潮啦!」



訪問前,記者承諾對蔡志森的每項批評,必以他的回應作總結,我相信已做到了這點;但對於最後這個額外的命令,恕我不能答應。













我先讀到宋先生的英文翻譯,覺得很痛快。後來手執《壹週刊》翻幾遍,倒有點同情蔡志森。



蔡先生動輒把同性戀跟人獸交、亂倫相提並論(記者喻為煎釀三寶,綑綁落鑊),固然混帳;《壹週刊》追問蔡志森父母的性生活,理據薄弱,以暴易暴。



老實說,我更喜歡今期 Book B 余家強訪問商天娥。





專訪標題是「性戰沙皇 蔡志森」,既是抬舉了總幹事,也是自抬身價。



蔡志森倒像我國先烈董存瑞,深入敵陣,粉身碎骨。只是要打救《壹週刊》的讀者們,恐怕是辦不到了。



1 comment: